木石鹿豕

一个已为人知的小号。

【风月】上瘾

 @新郑鸽王。 某位lxy大哥,生日快乐!


—0—


 “我好想你啊,好想你啊……”


风逍遥不情不愿地揉了揉脖子,抬手摁下蓝牙耳机的通话键,看也没看是谁打来的电话,抢着开了一句口:“老大仔啊,晚上八点了诶,我今天不是晚班吧?”

对面的人像是习惯了他乱说话的风格,稳稳沉默着等他安静下来,才开口道:“你在找的人,有消息了。”

等了太久的话语撞进耳朵,风逍遥愣了一下,一时间竟然有点不知道怎么回话了。好像每次扯到那个人身上去的时候,平时那些外人看着有点不着调的东西就会从他身上脱下一部分。还剩一半的啤酒被他一口饮尽,再开口,声音也居然有些沉。

他说:“多谢,我回来了。”

 

—1—

 

“不行啊,不卖给娃娃就是不卖,说是跑腿也不能卖,不然你们被抓到了,我是要被罚款的啊!”

风逍遥拎着俩有他小臂长的酒瓶子,垫着脚站在院里小卖部里,可惜闭门羹不会因为他还是个孩子,就扣不到他脑门上来。。他平时不撒谎,因此也就被老板轻而易举地识破了“是帮爸爸买的”的谎言,说什么都不肯让两个小孩完成这笔“违法”的交易。

——是的,两个小孩。风逍遥的身后还跟着另一个孩子,长得瘦瘦小小的,比风要矮上半个脑袋。话都是由着风逍遥说了,飞凕就闷闷地抱着另外两瓶酒跟在他身后,也不出声,只是抬头望着那小卖部老板。真见鬼,中年男人被这孩子盯得背后发毛,鸡皮疙瘩一窜一窜的,也渐渐有些丢了耐心,大手一挥,就要赶人。

“快出去出去,等会被爹妈逮着了揍屁股。”

飞凕不声不响地走上去,等老板话音落地,他已经从自己裤兜里掏出张明显几分钟前还是崭新的二十块钱纸币,抬手放在了收银台上,一句话也不说,抱着酒瓶就往外走。老板一急,三两步就追了上去,一把把那违禁品从小孩怀里抽了出来,力道太大——也许也是因为飞凕抱得太紧,这么反着一用劲,他就被带得有些踉跄,要向后倒去。

风逍遥瞅见老板居然上手了,也不再做纠缠,“咚”地一下放下手上的酒,一把拽住了飞凕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眨眼,还顾着安抚自己的小弟。飞凕还不太愿意走,可来自大哥的力道压下了他那点固执,没办法,他只能跟着风逍遥飞奔到他们自认为的安全地点去。

风逍遥蹲在那个单元楼昏黑的楼梯间里,努力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让自己看上去更从容不迫一些。得有当大哥的气场——不久前刚刚凭借生日优势当了老大的风逍遥这么想着,抬手揉了揉飞凕的脑袋。

 

结拜这事儿是昊辰先提出来的。昊辰,盈曦,飞凕,还有坚称自己本名就是三个字的风逍遥,算是一个部队大院里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也不知道是最近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书或者电视剧,说每天这样叫名字,实在是显不出这份情谊的特殊之处来。少年人正值青春热血的时候,此提议一出,风逍遥率先响应了上去,给自己取了个响当当的绰号——风中捉刀。

他们取名取得颇有仪式感,风中捉刀同学提着他学校发的几十块钱的狼毫笔,在宣纸上挥毫洒墨,刷啦啦写下四个大字,又发挥了一些身为大哥的过剩自觉,顺手把另三人的名号也一起写了。

 

风花雪月。

 

这四四一十六个字经由少年弯扭的墨迹,一点点在纸上晕染开,风逍遥的字不算好看,毕竟哪怕多是军政二代在读的学校,文化课也必然是凌驾于一切兴趣班之上的。但这乱七八糟的动作,竟然又有一些侠的意味在里面了……即使这个年纪的他们对大侠的印象多只停留在令狐冲楚留香那等逍遥游侠身上——也似乎真有一些剑影与酒香,混在笔锋淡了的一点墨里。

 

飞凕——现在该叫他无情葬月,无情葬月拎着那截未干的宣纸抖了抖,突然一反寡言常态地主动开了口:“电视剧里结拜,都是要喝结义酒的。”

 

于是找酒这个任务,就落在了最后发言的老鼠和誓要护崽的老大身上。

 

风逍遥贼精精地环顾了一圈,确认没有人进来,然后冲月挤了挤眼睛。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点得意,像是等着小弟主动开口问问他的Plan B。他手上热气腾腾,抓得月也无端地发起了汗,混了点说不明白的东西进他的血里。

“大哥。”月开口了,语调没什么起伏地陈述了一件遗憾。“酒没买到。”

“没事,你放心,交大哥办!”风的眼睛里得意的光芒更胜,尾音里也夹了藏不住的高兴。他去引着那只挂在手腕子上的手,摸摸自己的外套。

外套鼓鼓囊囊,硬邦邦的,藏了什么显而易见。

他把那些个啤酒罐子转移到月的怀里去,又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和易拉罐一起裹了三两下,变成一个严严实实的秘密包裹,手上一边动,还一边解释:“我把钱放在了货架上,他晚点理架子肯定能看见。”月点了点头,他其实不是很介意风逍遥的酒到底是偷的抢的买的,只是风这么说了,他也就安心一些,不用去分心考虑万一可能的报复。

飞凕好像从小就是这样,因为见的人情冷暖比同龄人多上几分,而显出一些不合年龄的锱铢必较来。很多年后的无情葬月听到一句张扬的话,叫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字句之间也有点那张破旧宣纸上快意恩仇的江湖味道。可惜他资质不高,天生是执着的性子,所以在做完后半句之前,那些恩那些情,只有被他藏进疯疯癫癫的角落,直到独属于瘾君子的浑沌快感过去之后,才能在头痛欲裂中冒出一些芽来。

 

不过嘛,无论如何,早熟的小孩也还是小孩,爱恨简单,情也简单。那天晚上他们四个翻窗的翻窗,爬树的爬树,花还试图去雪的窗户底下做一些充当人肉梯子的绅士行为,没想到小女孩早就找了个不知道什么借口,穿着新裙子从大门走出来了。

他们去了天台,结拜都是要去天台的。偷……偷买酒就已经是极限,没人偷得出烟来,干脆拿了花揣的一兜子吸管,抽三根插进一个泥土早就结块的破洞花盆里充当香炉。雪替大家拉开了易拉罐,被剧烈摇晃过而生出的泡沫还没有完全消去,得见天日的瞬间便刺啦刺啦地冒出头来,在城市很淡的星光下反射出一点亮。

四个人学着电视剧的样子,拜了天地,说了誓词,无非是一些同生共死之类的话,但就是认真得幼稚又可笑。后来他们每个人都会无数次地回想起这天晚上呛人的酒精味,然后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其实幼年的盈曦就会喝酒了,原来那时昊辰会注视着他的大哥,咬着吸管很轻很慢地说一句什么。

他说:“喝酒是会上瘾的。”

 

—2—


风逍遥裹着他的长风衣穿梭在人流里,不重的行李箱划开青砖石路,发出一点刺耳的响动来。

不过可惜,刺不到风的耳。

他的步伐快得简直像是在用什么小说里的轻功,甚至恨不得伸手拨开人群,直达目的地。风逍遥的心思全然只在手上捏得汗湿的火车票上,铁骕求衣想得周全,车票证件还有那封复古得要死的信件,全都一起丢在了他不算整洁的办公桌上,苍狼借他的公车钥匙下压着叠好的地图,边角在夜风下猎猎起伏,像一只快要随风而去的纸蝴蝶。

 

信,和车票一起攥在手里的,还有那封信。

 

信封是不知道随便扯的哪个银行的账单信封,皱巴巴的,有胶的痕迹。里面只有很薄的一张纸,是他们小时候很常见的那种红格信纸。上面只有很短的几句话,没头没尾的,称谓啊日期啊,语文课学的东西统统都喂到狗肚子里去了。

 

但风逍遥就是认得出,这是飞凕的笔迹。

 

月写字一向认真,又惯用细笔尖的中性笔,一笔一画的,这么多年过去也只是偏圆的楷体。他小时候成绩不好,又不讨人喜欢,总是三天两头就要被罚写检讨,写在那些白的刺眼的红线信纸上。开始风替他写了两次,结果他笔走龙蛇抄出来的东西比月的眼神还要让老师火大,大手一挥,翻倍连坐。

那天晚上月睡得很晚,几千字的检讨和抄书不是说笑,他咬着笔盖,写到挂钟时针直指3字,才快要能看到胜利的曙光。

小孩甩了甩发酸的手腕,抬头去看窗外。城市的天气多数时候不是很好,真正的月亮被藏进了云里,夜就显得格外的暗。……无情葬月,他没由来地念了念自己给自己取的外号,凭空就多出一些微妙的孤寂来。无情,无情……他的手碰到了桌上被扣倒的那块相框,像是碰到一块烙铁,又猛然缩回来。


他再抬头,夜里就只有一点很小的,暖黄色的光。

 

风吹开窗帘,灯光明明暗暗,像一颗星。

 

后来实在是雪终于看不下去月的黑眼圈了,可惜话意还没出口,就被花提早预知似的断了下来,某位优等生用笔尾敲了敲自己的手心,悠悠然念:“荻笔生花,轻提于叶,是替人写检讨很快的意思……”就这么代了雪的意思,隔天丢了一份千把字的检讨,和他自己惯写的行楷不同,笔锋都收得润,连雪也分不清究竟是真是假,才算是瞒天过海,挡了一枪。



“过去美丽的谜题,终将在月色下凝成瑰丽的血河。”

 

圆润工整得好像从来都没成长过的汉字一个一个从纸上跳进风逍遥的眼睛,其实信纸上除了红格子,还有些暗沉的血迹,但他下意识地觉得那不是属于月的,也就把重要度往后稍了稍。

风逍遥想,这好像是在告别,又好像不是。什么时候起,月的心思连他这个大哥都开始看不懂,那些不明所以的笔墨在他的脑子里揉啊揉,最后变成了四个晕开的大字:

 

风中捉刀。

 

车票写的地址是边陲一处颇不为人知的地名,地图也不是市面上常见的地图,而是手绘,好在风逍遥做了这么些年警察,明里暗里的案子查了不少,多少是看得懂的。他走得匆忙,随便带了点衣服和伤药之类的,还有些铁骕求衣替他向苍狼签来的枪弹。停在火车站停车场的越野车早就加好了油——事实上原定两周后,风逍遥也要作为特派员来这座小城协助一桩缉毒案,也许这也算是天意,也许……飞凕正是与此有关。

几十年的共事,风逍遥太清楚不过铁骕求衣用人办事的厉害。冥冥之中一点紧张种进了风逍遥心里,他把油门踩得更死,山区的树叶噼里啪啦地打在挡风玻璃上,发动机轰鸣着撞开月路。他手心里沁出一点汗,方向盘在手心里滑溜溜的,几乎快要抓不住。

没办法,风警官只能知法犯法,仗着根本都快被时间的杂草掩盖的山路没有交警同志,单手抵着副驾的坐垫拉开了一罐啤酒。天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车站买这箱贵得要死的啤酒,明明以酒量来说,哪怕再来三箱——如果喝得下的话——也灌不醉风逍遥。

 

但也许聊胜于无的酒精也会有点别的作用,尤其是在人要拿回过去的名字,去结束曾经利用酒精逃开的一切的时候。

 

他说:“我来带你走了,小弟。”

 

—3—

 

飞凕张了张干裂的嘴唇,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得出口。

 

一个小时前他往那些乱七八糟的饮料瓶子里倒了不少药,他其实也不太怕会被发现,毕竟平时他们加的药都要比这烈得多。

不过不一样的是,这次丢进去的,不是摇头丸也不是海洛因,只是最普通的强力安眠药。

现在应该没人还能醒着了,飞凕缩在沙发上,撑着头,昏昏沉沉地想。忘今焉犯下最大的错误就是贪,贪那一点生意,连自己也以身试“毒”,插着针筒去拖人下水。

但要不是他贪,飞凕又哪来的机会,能把杀人的血刃混进这一场迷乱当中呢?

唯一的遗憾是,他握不住最后那把刀。

 

玻璃质的针筒被他捏得粉碎,碎片扎进掌心的血肉里,勉强维持着他最后一点清醒……尽管理论上来说,此时此刻正应该是他神经最兴奋的时候。那些白炽灯管扭曲成光怪陆离的模样,视野尽头是些遮天蔽日的尸山血海。恍惚间他好像是坠入了一片刺眼的黑暗,猩红血雾张牙舞爪,不由分说要把他拖进插满刀枪剑戟的深处,一边又一边刮开他的肉体,露出早就破碎不堪的三魂七魄来。

那一点疼痛浸着滚烫的血,却怎么也捂不热手心的凉。很多年前他在语文课上攥着一角报纸,体温顺着油墨一点一点流逝,从那时候起他就不再是飞凕了。

 

他把自己削成了一柄剑。

 

这柄由他人的欲望和罪孽铸出的凶器改名换姓,只身钉进了这团权欲的脏污之中,他们肯豁得出去,连自己都能当作筹码,那么他也能。他学着他们把白粉裹进烟卷,学着假装自己是一个狂妄疯癫的瘾君子,学着在暗处一点点摸着线索,把仇藏进莫名其妙的话里。

——二十年了,那谜底终于能有机会托着一点光,躺进警察局的信箱。

 

意识逐渐涣散成了烟云,恍惚间无情葬月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因为父母常年在外而无人照看的发烧的夜晚。他失了太多的血和情,因此那温度攀升起来的时候简直像要把他的血液煮沸。有人在他耳边大喊,听不真切,只像狂风吼叫。

 

那人喊:“月,小弟,你醒来!”

 

那人喊:“月,小弟,你醒来!”

 

很多年来月一直在最深的念想里咀嚼那个名字,那个风月无边的誓言,只有在每一次解瘾时的荒诞狂想中才能冒一点头出来。也因此他一时又分不清这到底是梦是幻,也不想再去分辨。他伸出了鲜血淋漓的手,嘴唇颤抖着,出了嘶哑的声。

 

他说:“我还记得。”

 

—4—

 

风逍遥找到那处庞大却隐匿的工厂时,人都已经快急疯了。

 

从荻花题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就已经完全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他急吼吼地问了花许多,但花一句也没有回,只是淡淡碰了碰风腰间的枪,然后很低地说了一句:“要快。”

要快,因为敌人并不愚蠢;要快,因为荻花题叶换过太多证据,若否,最先坠入罗网的只会是最该死也最无辜的雪花;要快,因为飞凕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风握着自己沉甸甸的佩枪,极轻极快地从厂房的窗户翻了进去,预想中的阻拦几乎不存,子弹甚至都还安分地躺在枪膛。几个小时后他就摸到了二楼的装修豪华低俗歌房,空气中尽是淫靡的香脂和酒气,还有能呛进人脑壳的烟。地上横七竖八都是睡得并不安分的人,于是他先动手将他们统统绑得像被他“路过”的那群保镖一样,这耗费了他一点时间。

 

然后,在结束这一切之后,风逍遥抬起头,在沙发上看见了月。

 

他握着枪的手指松了一点,手腕开始不受控制地微颤,简直像是喝醉了,但来路上那点酒气早就被蒸腾殆尽,他不得不承认是别的什么东西冲上了灵台,夹着情与爱,夹着诸多牵挂和悔恨,开始让他变得疯狂。

那天晚上他们喝了结拜酒,正是在兴头上,谁都不着急回家。风中捉刀捡了半根不锈钢水管,像模像样地比划了两下,蹭蹭鼻子,口吐豪言壮语。

 

“这一招,叫醉生梦死!”

 

生在醉中,死在梦中。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上瘾,在天光下啜饮的酒,一杯浇下,渗进那些黑暗里,千百倍地叫人无法抽身。无情葬月此刻躺在他怀里,瘦得简直不像一个人,而是一株快要枯败的罂粟,就要死在最后给自己筑起的梦里。

 

但不行,还不行,这一切还没结束,风中捉刀带着他的名字回来了,要从过去的恨里,把他的小弟捞出来。

 

他要来完结这一切——用他们一起刻下的姓名,用不在他们身边的这些年的另一个身份。

 

不属于风逍遥那辆车的发动机声来得很是时候,又或者说只身拦路的荻花题叶走得实在太是时候。当地警队的小警官下来给他敬了个礼,风逍遥草草抬手应了,眼睛瞥见后座上的苍狼,心里已经明了了大半。

 

他想,月,这从不是应该你一个人担下的事。

 

而此刻勉力保持清醒的月绝对可以称得上狼狈至极,他简直没有力气再去说第二句话了,只是抬手去碰风手上的枪。

无情葬月其实很有些恍惚,他没想到还能有亲手去完成让他成瘾不可自拔的夙愿的一天。他握着那把被捂得温热的枪就像握着一把剑,仇恨与情爱缠绕着他,顺着脊梁骨爬进他的神识里,快要把他撕裂开的上瘾的疯狂竟会一点点被它们糅合掩埋。他在黑暗里独自走了好些年,所有的光亮都被亲手掩盖。


直到在快要坠落之时,溶于墨夜的枪突然反射出亮来。


反射出一点摇曳风中的光。


——风捉住了月的手腕,稳稳地托住了他的手,枪尖直指那个昏睡在座椅上的老头。月下意识地向反方向躲了一躲,他其实想说这不是你的恨,父母死得没名没姓的人是我,擅自染上血色的是我,我只该向你道别,只该让你做逍遥的风。玲珑雪霏和荻花题叶的姓名已经隐于人海,风中捉刀和无情葬月也不该再存于世间。

无情葬月想了很多,但他大哥滚烫的手掌只是覆盖着他的手,带着他搭上扳机。温度淌进血脉,他终于开始回神。


风声还在响,夹杂着慢且坚定的话音。

 

他说:“风与月,永远同行。”

 

—5—

 

苍狼收到信号带队闯进来的时候,满地都是或晕或睡的人,空气中只有很少一点血腥味——情况比他所预计的要好太多。除去路上几个保镖,就只有据说是本地最大毒枭的忘今焉躺在一地血泊之中,心口正中,是一处爆裂的枪伤。

对此风逍遥没做太多解释,也只是说对方攻击时做的正当反抗罢了。他实在不是一个擅长说谎的人,况且怀里还抱着一个盖着他警帽的无情葬月。好在生擒的嫌疑人足够多了,哪怕死了一个忘今焉也不会断了线索,苍狼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自己相信了风大队长的说辞。

 

那顶警帽不常被不喜拘束的主人宠幸,因此保持着一种崭新的硬质来,戳得无情葬月眼睛生疼。他趁着风不注意,悄悄把帽子从脸上掀开,挪到帽子本来应该呆的位置去。

动作不小,因此风转回了头来,两双沾着血的眼睛对到一起,还是几十年前一样的透亮。

 

他说:“大哥,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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